《關于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》鼓勵銀行、證券、保險、基金等各類金融機構積極應對老齡化社會發展要求,優化內部組織架構和管理體制,增強養老領域金融服務能力。鼓勵金融租賃公司開發適合養老服務業特點、價格公允的產品,提供融資租賃等金融服務。鼓勵信托公司利用信托制度優勢,積極開發各類附帶養老保障的信托產品,滿足居民養老領域金融服務需求,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。到2025年基本建成與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,符合小康社會要求的金融服務體系。
《關于金融助推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》提到要充分利用信貸、債券、基金、股權投資、融資租賃等多種融資工具,支持貧困地區交通、水利、電力、能源、生態環境建設等基礎設施和文化、醫療、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建設。創新貸款抵質押方式,支持農村危房改造、人居環境整治、新農村建設等民生工程建設。健全和完善區域信貸政策,在信貸資源配置、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、信貸管理權限設置等方面,對連片特困地區、革命老區、民族地區、邊疆地區給予傾斜。對有穩定還款來源的扶貧項目,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前提下,國家開發銀行、農業發展銀行可依法依規發放過橋貸款,有效撬動商業性信貸資金投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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